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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你这是做什么?这刀子可是不大好啊。”
知州歪倒一边,但是林晓幽能见到他眼中突然有了神采,一改惶惶无力模样。
“大家都是熟悉人,不必带着假面了,狗蛋!”
林晓幽嘴角微微一翘,“跟着皇子的日子就那样难过,您迫不及待地要谋反么?”
静默。
直到心尖尖的蚂蚁落下,终听来一声叹息:“我不想杀你们。”
苍老的声线已然不同,变成青年男子的声音。
曾经的敛房小鬼,剥下化妆的面皮,同样的面目,却似乎远在天边。
“为什么?”
两人同时为问。
林晓幽顿了顿:“你长大不少……”
狗蛋是个安静的小伙子,在和泉干的也很好,但是她不能带他上京,亦是不能误了他的前途,他居然去参军,然后被朱净澄收归麾下。
“你的手臂上的每一道伤口我都知道,你以为能骗过我?还有,你的指甲与常人不同,因为长期握笔,所以指腹老茧厚重,且你身上有淡淡墨香,那是长期作画的关系。”
“夫人……”
“别叫我夫人,告诉我,为何谋反?”
狗蛋咬牙,突然大笑:“因为我要你!”
斩钉截铁的。
“……”
林晓幽摸了摸脸,想明白了女主魔咒,果然作者这个死没节操的为女主安排了所有男人都爱我这个必杀技啊。
实在是叫人无言以对。
但是……这也构不成谋反的理由吧?
“其实,飞燕也很好啊。”
说完她就觉得自己无耻了,什么叫做也……果然女主坐久了玛丽苏指数也是控制不住地飙升了。
果然这话激怒了狗蛋。
“知道为什么叫我狗蛋吗?”
(虽然后来改名了但为了方便依旧叫狗蛋)
“不知道。”
林晓幽很自觉地回答。
“因为,我一旦想要某种东西,必然是咬紧牙关到最后,至死方休,我死去的娘就这么给我取名。
你说飞燕好,飞燕是很好可是为什么她只喜欢苏岩这个混蛋,优柔寡断,寡义廉耻、他是父母官,却只会之乎者也,我什么都不会,但是我喜欢你,所以努力跟随你学习验尸,他呢,见到尸体只会面青耳红地跑出去吐,没用极了。”
宋之白被说的尴尬,道:“伙计,这个……”
“你闭嘴!”
狗蛋说地兴起,也不管林晓幽的刀片了。
林晓幽只能缓缓地移开一毫米。
“朱净澄也是一个软蛋,明明喜欢你地要死,可是偏偏要装高尚,想用个人魅力让你倾慕,可惜,我已经把他丢到山里去了,他就等着让野兽吃掉吧,哈哈哈哈……”
“你不是要篡权吗?”
宋之白觉得挺好奇的,反派男一不篡权,偏离主线了。
“江山,我不去管什么江山,亏得你们读书人,你们不知道,天下兴亡,唯百姓苦,打仗,百姓又要遭殃……”
林晓幽觉得狗蛋虽然感情糊涂但是大是大非上还不愧是明白人啊。
“我觉得,我们在商议一番,把皇子放了,回到过去,难道不好?”
林晓幽安慰他说。
“那你先放了我。”
林晓幽刚把刀子放下,狗蛋便抄起刀子往宋之白那边冲过去,一刀扎在了宋之白的胸口。
剧烈的刺痛感让宋之白倒下去,林晓幽只觉得脚下漂浮,居然是无论如何也走不动了。
不是说,男主不会死吗?
“我不要江山,但是有人要,有了这个玉佩,李将军说会把你送给我,并给我加官进爵,你跟着我一定会有好日子的,所以,给我吧,你居然对他那么好,把这宝贝放他身上。”
原来居然是一直跟着朱净澄的李将军要篡权,狗蛋不过是为他办事,各有所需。
狗蛋拔刀时候,发现宋之白胸口居然是一块碎掉的玉佩,原来林晓幽为了声东击西把玉佩放在了宋之白身上,就是防着狗蛋来抢夺。
玉佩碎了,宋之白哼哼两声,想要起来,狗蛋持刀要再砍。
这时候,白色的光乍然而起,所有人的眼睛都刺痛地无法张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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