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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寿在球场上如同无头苍蝇一般乱跑,就连充当临时裁判的助理教练胡安都看不下去了。
趁着一次死球的机会,胡安拉住了秦寿。
“嘿,小子,你在干嘛?你是在球场上散步吗?”
额头上已经有了一层细密汗珠的秦寿略微有些不满,他撇了撇嘴,道:“什么叫散步,难道你没看出来,我是在很努力的寻找进攻机会?我觉得这里没有比我更投入比赛的球员了。
可惜我得到的支持太少,唉,所以机会不多啊!”
“所以你是在怪你的队友没有将球传给你咯?”
胡安都快被秦寿的无耻给逗笑了。
就你这蹩脚的脚下技术,别说带球了,连停球都做不好。
就这样还想队友将球交给你,这不是扯淡么?!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我刚来,大家对我都不熟悉,对我的技术特点还没有太好的认知。
我觉得如果我们再多进行一点配合,默契应该就会慢慢上去了。”
秦寿一副“确实是队友的问题”
的表情,嘴上却是在为队友开脱,“默契上去了,那我想离我进球应该不远了……”
“进……进尼玛个球啊!”
胡安终于是忍不住了,这家伙脸皮也确实太厚了,胡安没好气地道,“你刚刚和球队开始一起训练,根本不可能有太大的默契。
所以用你最擅长的方式去进行比赛,踢你最拿手的位置!”
胡安本是好意,因为上次友谊赛他也在场,秦寿在比赛中疯狂的逼抢与扫荡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所以在他看来,秦寿最擅长的应该是防守,应该是类似于清道夫那样的角色。
可是秦寿仿佛完全没有明白胡安的好心提醒,他很是疑惑地道:“我最擅长的位置就是前锋啊,这点没错啊?”
“你最擅长打前锋?”
胡安瞪大了双眼,他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
连球都停不好的人还表示自己擅长踢前锋,是我的耳朵有问题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可是秦寿还在一本正经地点头:“是的,我是一名前锋,我很喜欢进球,我喜欢进球的感觉。”
这话半真半假。
秦寿说自己是一名前锋那就纯属扯淡了,事实上,他在史蒂文森大学队一直踢的后腰位置,而且是属于专职防守的后腰,什么脏活累活他都得干。
不过他说自己喜欢进球的感觉也确实没撒谎,因为进球的话,他会额外得到一笔进球奖励。
视财如命的秦寿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之所以自称自己很擅长打前锋,秦寿这是在为未来未雨绸缪了。
一来前锋只要进球,就能吸引眼球。
二来么,当然还是因为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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