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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段内容是之前的《珠帘篇》章节——小地瓜我找到你了。
)
祥符四年。
幽州胭脂郡很出名,名声之大,连整座中原都有所耳闻,尤其是早年在士子风流的江南道和富甲天下的广陵道,当然更少不得太安城,最是对胭脂郡感兴趣。
因为胭脂郡的婆姨,尤为水灵,应了那句女子真是水做的,艳而不俗,天然妩媚多情,哪怕是生长在穷乡僻壤的胭脂郡女子,依然别有风韵。
只不过胭脂郡也有众多不出名的小镇,就其中在一座小县城上,却住着一位曾经登榜胭脂评的佳人。
裴南苇,本该已经殉情而死的旧靖安王王妃。
她如今就守着那座不大却拾掇得干干净净的小宅子,她很少出门,养了一笼鸡,然后经常坐在屋檐下,看着那只趾高气昂的老母鸡,带着一只只玲珑可爱的小鸡崽,满院子瞎逛荡,这里啄啄那里点点,久而久之,她虽然有些乏味了,只不过她反而觉得这样的无趣日子,才是真的过日子。
有名不起眼的年轻女子和风吹即倒的老妪,住得一远一近,前者偶尔会帮忙往水缸里倒水,或是送来一些小镇上注定有钱也买不到的小物件,胭脂啊水粉啊钗子啊,零零碎碎,五花八门,裴南苇也都一一收下,世间女子,无论贫富贵贱,哪有不愿自己更漂亮些的。
那位满脸沧桑的老妪倒是不送东西,只是隔三岔五来家里串门做客,有一句没一句闲聊鸡毛蒜皮的事情,说小镇哪家绸缎铺有蜀缎卖了,不过老妇人很快就说八成是骗人的,坑那些傻丫头的私房钱呢。
说小镇最南边铁匠铺子刘幺儿的丑八怪媳妇,竟然勾搭上破锣巷某个姓张的年轻后生了,真难说到底是谁占了便宜。
老妪还说她宅子那边掉了只风筝在屋顶,那些孩子也真是调皮
捣蛋,上房拿风筝也就罢了,还有个小兔崽子站在屋顶朝院子里撒尿的,结果给她去孩子家门口好一顿骂。
裴南苇每次都耐心听着,只不过她大多都记不住,听过就忘了。
终于有一天,有人打破了这份宁静安详,是那个叫余地龙的孩子,他一人骑马不约而至,腰佩战刀,翻山下马的姿势,干净利索,屁大的孩子显得格外老气横秋,她在门口笑眯眯看着,觉得有些好笑。
当余地龙喊出师娘那个称呼,裴南苇笑得更开心了,没着急领着孩子跨入小院门槛,问道:“小虫子,你喊过多少人师娘啊?”
其实这个孩子以前几次,都是喊裴姨的,如今换了新鲜的叫法,倒也……没让她觉得讨厌。
自从那个扶墙而走的典故,好像在一夜之间就传遍整个清凉山之后,余地龙就对祸从口出这个说法,深刻得不能再深刻了。
不过面对裴南苇,这孩子实在长不起记性,伸出三根手指,咧嘴笑道:“就三!
不过师娘你,是大师娘!”
裴南苇瞪了一眼,佯怒道:“不会只说半句?”
余地龙一脸惊讶,“啊?就三?!”
裴南苇在这光长个子不长心眼的孩子脑袋上狠狠一敲,气笑道:“都是跟你师父学的!”
脸庞黝黑得快要跟木炭差不多的余地龙嘿嘿笑着,脚步欢快得跟师娘她一起走入院子。
余地龙喜欢把这里当自己家,所以他上次才会跟师娘商量,以后等他攒够钱,一定要再盖一栋屋子。
屋檐下一直摆放有两条小板凳,她倒是有过买张小竹椅的念头,后来想想还是作罢,她有另外的打算。
两人坐下后,裴南苇打趣道:“小虫子,你师父那个大徒弟叫什么来着?师娘给忘了。”
原本懒洋洋的余地龙立即挺直腰杆,有些心虚,小声道:“她啊,叫王生,吕云长那家伙说,那是个土了吧唧的名字。
不过我觉得吧,其实还好。”
裴南苇促狭追问道:“那么如果王生喜欢上你师父,就是不喜欢你,咋办?”
余地龙张大嘴巴,一脸茫然。
她刨根问底,“嗯?”
余地龙挠挠头,低头盯着鞋尖,轻声道:“我也打不过师父。”
裴南苇捧腹大笑。
余地龙很快抬起头,一本正经道:“师娘,如果王生她真喜欢师父的话,我就跟师父打一架,不过我可不是为了把王生抢过来!”
这下子裴南苇真有些纳闷了,“怎么说?”
孩子满脸认真神色,伸出一只拳头,“我只是想让王生知道,你可以喜欢咱们师父,可是小虫子也有可能打得过师父。”
裴南苇不置可否,抬头望向院门口,柔声道:“小虫子啊,说你笨,笨得可以,说你聪明,也没错。”
孩子似乎有些消沉,双手托起下巴,怔怔出神。
裴南苇揉了揉他的脑袋,安慰道:“可能很快,但也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后,你才会在某一天明白,当你喜欢一个人,只是那个人不喜欢你,虽然不如两个人相互喜欢,但比起你连一个喜欢的人都没有,要幸运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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