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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树林森森,一行人艰难的在其中穿过,打头的人一手拿着罗盘,一手拿着镰刀,用力的开着出路,辨别方向,但是这里很邪门,非常邪门,上一刀砍下的荆棘,下一秒就又长了出来,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有一行疲惫不堪的人。
“缓缓,哎~”
队尾的一人身穿长袍马褂,用拇指擦了擦眼镜上的水汽,“吕爷,小的真的不行了,两条腿打颤抽筋哩——”
“缓缓。”
领头的吕爷喊了一声,用手里的镰刀将脚下的荆棘砍平,坐了下来,“陈二狗,水!”
“干爹,来。”
陈二狗取下腰间的水囊,恭恭敬敬的递上去。
“哎,哎,狗子,我也要!”
长袍马褂的家伙喘着粗气,看着陈二狗无动于衷,咒骂到:“嘿?!
我告诉你,要是没有我宋乔,你们就是找到狐仙飞升的地方,你!
们!
也!
进!
不!
去!”
吕爷笑了起来,漏出一嘴黄牙,将手中的水囊抛了过去,“懒驴上磨屎尿多,毛病。”
宋乔扬起脖子猛猛地灌水,像沙漠里晒干的蜥蜴见到了水坑。
陈二狗上前一把夺过,别回腰间。
宋乔刚想张嘴骂人出气,就看见陈二狗把手摸向了胯部别的刀。
“吕爷,以我在南洋活了大半辈子的经验,这八成啊,得是这狐仙修炼的时候被人撞了魂魄,让这天劫提前来了,没飞升成,魂魄散了,但是那修为还在,就附在这林子里了......”
吕爷看着陈二狗递来的地图,眉头紧锁,他可是闯过西北大沙漠的闯探,怎么就能在这还没一个村子大的森林里迷路了呢?听着呱噪的宋乔,吕爷沙哑的嗓子弹出一句话:“说重点。”
(闯探,地方对四处探险人的称谓,可以理解为当今的冒险家,不同的是他们找的东西会被打上马赛克)
宋乔缩了缩脖子,好像有一阵冷风吹过后脖颈,“呃——跟鬼打墙差不多吧......”
“咋办?”
“找到狐仙的身体,唤魂,然后有两个选择,其一是帮它飞升,用些人的精气,其二是用活人的阳气让它灰飞烟灭,然后这林子就不会变了!”
“老子要它碎成渣!
妈的,让老子在这破地方吃了一天的蚊子!”
吕爷咬着自己的黄牙,“咋找?”
“把自己变成撞客,让狐仙带我们去。”
吕爷和陈二狗看着宋乔,宋乔打了个哆嗦,感觉自己的裤裆差点湿了。
“撞客就是请狐仙附体......”
宋乔声音越来越小,突然明白了什么,“爷,我不行啊!
一是我身子骨脆了跟纸一样,受不了,二是你俩会解请仙术吗?会从狐仙尸体里拿金丹吗?”
“干爹,我来!”
陈二狗斩钉截铁。
吕爷视线扫过了陈二狗的脸,漏出黄牙,“不错,是爹的好儿子,比家里那个不带把的强!
这次回去了,你不但是爹的儿子,还得做爹的女婿!”
三人扒拉出了一片宽敞的地方,宋乔举着手念着听不懂的南洋话,蹦蹦跳跳,像大腿抽筋了天牛。
陈二狗表情冷冷的,看着手舞足蹈的宋乔有些想笑,不等陈二狗笑出来,就觉得自己脑子一片空白,心口犯恶心。
吕爷看着不住发抖的陈二狗嘴角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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